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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请律师辩护的必要

时间:2008-10-24 9:01:09 浏览: 作者:佚名

一些人认为刑事案件中,如果当事人自己懂一些法律,口才也好的话,完全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就根本不用请律师,其实这是一种糊涂的认识.

第一,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.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,但经验告诉我们,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.

第二,当事人法律知识的局限,使其对案件事实及事实的性质\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难有正确及准确的把握.

第三,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被剥夺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,无法收集证据.我们都知道,证据在打官司中的重要性,可因为这些当事人失去了人身自由,他们难以收集证据.

第四,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影响当事人为自己辩护.当事人身在事中,诉讼和其自身有直接关系,经常产生"前怕狼,后怕虎"的矛盾心理,从而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

由于上述原因,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,无法充分有效的为自己进行自我辩护.而律师的辩护则能克服这些局限,使当事人能真正享受到法律赋予的辩护权,受到公正的对待.

       于2005年成立并已取得"广州规范经营律师事务所"称号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,拥有专职律师20多名,服务范围包括企业法律顾问、知识产权保护、股权投资、经济合同、房地产、婚姻继承、刑事辩护、劳动合同等专业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的法律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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